剛跟船務小姐討論了一下出貨時的貿易條件

我認為出空運貨時貿易條件用EX-WORK是不對的,因為從公司到FORWARDER指定倉庫的費用是我們負擔的

我的想法是應該要用FCA才對吧

她說:對,應該要用FCA

我:那以後是不是就全改成FCA?

她:可是以前就都是做EX-WORK

好吧,那我要出貨時再特別去跟妳說我要做FCA,其他業務的CASE,妳還是繼續做EXW吧。我在心裡OS著~~

 

知錯而不改,只知依循著之前的做法實在不是太好的表現

 

我跟組裡的小朋友說了幾次,現在教給妳們處理工作的方法是我一直以來在用的,是我覺得比較好的

但是如果妳們覺得有什麼是更好的處理方式,可以改成妳們的方式去做沒關係

很多事都是在處理之後才知道有改進的地方,應該是愈做愈好而不是墨守成規

 

共勉之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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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陳阿Q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