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幾天晚上失眠,我去翻了抽屜裡的陳年信件,不小心又看到了那兩張放大如圖畫紙般大小的照片。

事情過了好幾年,昨晚他居然出現在我夢裡。於是我赫然發現,原來我還記得那天下午拍照時的情形,還記得他去拿剛沖洗好的照片時所說的話,我還清楚記得十七歲的快樂時光。一直以為我忘了很多事,原來只要去想,我就會記得。

其實我沒有任何遺憾,真的。

幾年前我問過他為什麼我們會分開?然後明確地知道其實我們在對方心中的形象其實都是很好的,所以兩個人都曾經有「後悔」這樣的念頭。不過事過境遷,談開了只是讓心裡釋懷,能夠坦然的揮別過去。

「我覺得我們還可以是朋友吧..
可以是很好很好的朋友.. 好嗎?」
他曾經這麼說,但我沒再跟他見面過。儘管我坦蕩蕩的,甚至在他失戀時還認真的想過要幫他介紹女朋友(不過他在我心中是這麼的優秀,我找不到跟他匹配的女生)。

也許有一天我們會再見面,他帶著他的女朋友,我帶著艾爾文,誠心誠意的、忘卻過往的感情,以老朋友的身份相見。如果,如果有機會的話。




我做了一個夢,想起了以前的許多事。但……BYE! 17歲的我、18歲的你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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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陳阿Q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6) 人氣()